广东省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2021年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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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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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9/22 17:35:30
根据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海委字[2020]7号)和《海丰县人才办2020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海人才通[20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做强做大海丰县国有企业。经研究,海丰县财政局属下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引进硕士研究生金融学专业1名、会计学专业1名,审计硕士专业或企业管理专业1名。
(二)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
专业岗位职责招聘条件
金融学(A020204)负责金融市场调研、需求分析、功能设计、公司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银行费用收支和审核工作。对公司下达经营计划或成本计划等。35周岁以下。
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业从业资格或相关履职经历丰富者优先考虑。
会计学(A120201)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等工作,并指导下属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35周岁以下。
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资质条件突出及具备多个行业履职经历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审计硕士
(专业硕士)
(A020218)
企业管理(A120202)
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流程、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35周岁以下。
审计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为审计学专业)
取得国家审计师资格或相关履职经历丰富者优先考虑。
(三)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7.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其它不适宜参加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①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jgdqgzg@163.com,用“姓名+专业”格式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①应聘者应填写《2021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和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hf.gov.cn/)下载表格;②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下午6时前截止。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资格初审:我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我局统一择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度。
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中共海丰县委党校,参加面试人员食住统一安排在海丰县城的酒店,具体以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人员请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请应聘者如实提供应聘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及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聘用人员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面议,采用年薪酬制度20万元/年以上(税前,含五险一金),福利待遇按照国有独资公司职工福利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生活补贴:每人/年发放1万元,连续发放5年;住房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15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珊(18102867938)、刘思绮(13500081660)
附件:2021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海丰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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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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